一.教务处职责范围
1、作为全校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,在校委领导下,负有对全校各系列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的职责,并负责具体牵头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活动;同时,也是校委组织各系列教学活动的参谋、办事机构和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2、负责与省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人事厅等部门联系沟通,做好每年各主体班次的招生工作,并会同校内各相关部门做好学员的入学、结业等工作。
3、编制主体班次教学计划,负责教学管理,组织教学活动,维护教学秩序,研究教学规律。
4、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动态,向主体班次派遣教学联络员,及时反馈教学情况,推进教学改革,总结教学经验,检查教学效果,编辑《教学简报》。
5、根据各主体班次的计划安排,负责教材、资料、报刊的计划制定和发放等保障工作。
6、负责各主体班次学员的学籍管理等工作,建立和保管教学档案。
7、负责省级机关“菜单式选学”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外聘教师的邀请和校外人员旁听的接洽和管理工作。
9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。负责教师聘任、教师工作量统计、教学评估、教师试讲、教师进修以及组织优秀教学奖评选等工作。
10、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.教务处基本情况
教务处下设教务科、教研科、教材科和综合科,现有在编人员15人。
联系方式025-84469988-5216,5224。
传真:025-84465685。